序號 | 項 目 | 周 期 | 要 求 | 說 明 |
1 | SF6氣體的濕度(20℃的體積分數) μL/L | 1)投產后滿1年1次,如無異常,其后3年1次 2)大修后 3)必要時 | 1)斷路器滅弧室氣室 大修后: ≤150 運行中: ≤300 2)其它氣室 大修后: ≤250 運行中: ≤500 | 1) 按GB12022《工業六氟化硫》、DL/T 915《六氟化硫氣體濕度測定法(電解法)》和DL/T 506《現場SF6氣體水分測量方法》進行 2) 必要時,如: —新裝及大修后1年內復測濕度不符合要求 —漏氣超過表15中序號2的要求 —設備異常時 |
2 | SF6氣體泄漏試驗 | 1)大修后 2)必要時 | 應無明顯漏點 | 1) 參考GB11023《高壓開關設備六氟化硫氣體密封試驗方法》進行 2)對檢測到的漏點可采用局部包扎法檢漏,每個密封部位包扎后歷時5小時,測得的SF6氣體含量(體積分數)不大于30μL/L 3)必要時,如: 懷疑密封不良時 |
3 | 現場分解產物測試,μL/L | 1)投產后滿1年1次,如無異常,其后3年1次 2)大修后 3)必要時 | 超過以下參考值需引起注意: SO2:不大于3μL/L H2S:不大于2μL/L CO:不大于100μL/L | 1)建議結合現場濕度測試進行,參考GB8905-2008《六氟化硫電氣設備中氣體管理和檢驗導則》 2)必要時,如: 設備運行有異響,異常跳閘,開斷短路電流異常時 |
4 | 實驗室分解產物測試 | 必要時 | 檢測組分:CF4、SO2、SOF2、SO2F2、SF4、S2OF10、HF | 必要時,如: 現場分解產物測試超參考值或有增長時 |
5 | 耐壓試驗 | 1) 大修后 2)必要時 | 交流耐壓或操作沖擊耐壓的試驗電壓為出廠試驗電壓的0.8倍 | 1)試驗在SF6氣體額定壓力下進行 2)對GIS交流耐壓試驗時不包括其中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及避雷器,但在投運前應對它們進行試驗電壓為Um/ 的5min耐壓試驗 3)罐式斷路器的耐壓試驗方式:合閘對地;分閘狀態兩端輪流加壓,另一端接地 4)對瓷柱式定開距型斷路器只作斷口間耐壓試驗 5)耐壓試驗后的絕緣電阻值不應降低 6)必要時,如: 對絕緣性能有懷疑時 |
6 | 輔助回路和控制回路絕緣電阻 | 1)110kV:6年;220kV、500kV:3年;35kV及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3年 2)大修后 | 不低于2MΩ | 1)采用500V或1000V兆歐表 2)35kV及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適用于500kV變電站變低側無功補償用斷路器 |
7 | 輔助回路和控制回路交流耐壓試驗 | 1)110kV:6年;220kV、500kV:3年;35kV及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3年 2)大修后 | 試驗電壓為2kV | 可用2500V兆歐表測量代替 |
8 | 斷口間并聯電容器的絕緣電阻、電容量和tanδ | 1)110kV:6年;220kV、500kV:3年 2)大修后 3)必要時 | 1)對瓷柱式斷路器,與斷口同時測量,測得的電容值偏差應在初始值的±5%范圍內,10kV試驗電壓下tanδ(%)值不大于下列數值: 油紙絕緣 0.5% 膜紙復合絕緣 0.4% 2)罐式斷路器(包括GIS中的斷路器)按制造廠規定 3)單節電容器見第11.3節規定 | 1)大修時,對瓷柱式斷路器應測量電容器和斷口并聯后整體的電容值和tanδ作為原始數據 2)如有明顯變化時,應解開斷口單獨對電容器進行試驗 3)對罐式斷路器(包括GIS中的SF6斷路器)必要時進行試驗,試驗方法按制造廠規定 4)必要時,如: 對絕緣性能有懷疑時 |
9 | 合閘電阻值和合閘電阻的投入時間 | 1)3年 2)大修后 | 1)除制造廠另有規定外,阻值變化允許范圍不得大于±5% 2)合閘電阻的有效接入時間按制造廠規定校核 | 罐式斷路器的合閘電阻布置在罐體內部,只在解體大修時測量 |
10 | 斷路器的速度特性 | 大修后 | 測量方法和測量結果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| 制造廠無要求時不測量 |
11 | 斷路器的時間參量 | 1)6年 2)大修后 | 1)斷路器的分、合閘時間,主、輔觸頭的配合時間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2)除制造廠另有規定外,斷路器的分、合閘同期性應滿足下列要求: —相間合閘不同期不大于5ms —相間分閘不同期不大于3ms —同相各斷口間合閘不同期不大于3ms —同相各斷口間分閘不同期不大于2ms | 在額定操作電壓(氣壓、液壓)下進行 |
12 | 分、合閘電磁鐵的動作電壓 | 1)110kV:6年;220kV、500kV:3年;35kV、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3年 2)大修后 | 1)并聯合閘脫扣器應能在其交流額定電壓的85%%%~110%范圍或直流額定電壓的80%~110%范圍內可靠動作;并聯分閘脫扣器應能在其額定電源電壓的65%~120%范圍內可靠動作,當電源電壓低至額定值的30%或更低時不應脫扣 2)在使用電磁機構時,合閘電磁鐵線圈通流時的端電壓為操作電壓額定值的80%(關合電流峰值等于及大于50kA時為85%)時應可靠動作 3)或按制造廠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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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 導電回路電阻 | 1)110kV:6年;220kV、500kV:3年;35kV、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1年 2)大修后 | 1)敞開式斷路器的測量值不大于制造廠規定值的120% 2)對GIS中的斷路器按制造廠規定 | 1)用直流壓降法測量,電流不小于100A 2)35kV及66kV補償電容器/電抗器組斷路器適用于500kV變電站變低側無功補償用 3)必要時,如: 懷疑接觸不良時 |
14 | 分、合閘線圈直流電阻 | 更換線圈后 | 試驗結果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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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 | SF6氣體密度繼電器(包括整定值)檢驗 | 1)大修后 2)必要時 | 試驗結果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| 必要時,如: 懷疑設備有異常時 |
16 | 壓力表校驗(或調整),機構操作壓力(氣壓、液壓)整定值校驗 | 1)大修后 2)必要時 | 試驗結果按制造廠規定要求 | 1)對氣動機構應校驗各級氣壓的整定值(減壓閥及機械安全閥) 2)必要時,如: 懷疑壓力表有問題或壓力值不準確時 |
17 | 操作機構在分閘、合閘、重合閘操作下的壓力(氣壓、液壓)下降值 | 1)6年 2)大修后 | 試驗結果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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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 | 液(氣)壓操作機構的泄漏試驗 | 1)大修后 2)必要時 | 試驗結果按制造廠規定要求 | 1)應在分、合閘位置下分別試驗 2)必要時,如: 懷疑操作機構液(氣)壓回路密封不良時 |
19 | 油(氣)泵補壓及零起打壓的運轉時間 | 1)6年 2)大修后 3)必要時 | 試驗結果應符合制造廠規定 | 必要時,如: 懷疑操作機構液(氣)壓回路密封不良時 |
20 | 液壓機構及采用差壓原理的氣動機構的防失壓慢分試驗 | 1)6年 2)機構大修后 | 試驗結果按制造廠規定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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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 | 閉鎖、防跳躍及防止非全相合閘等輔助控制裝置的動作性能 | 1)6年 2)大修后 | 試驗結果按制造廠規定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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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 | GIS中的聯鎖和閉鎖性能試驗 | 1)6年 2)大修后 | 動作應準確可靠 | 具備條件時,檢查GIS的電動、氣動聯鎖和閉鎖性能,以防止防止拒動或失效 |
23 | GIS中的互感器和避雷器 | 大修后 | 電流互感器見第6.2節、電壓互感器見第6.4.2節、避雷器見第13.2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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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4 | 觸頭磨損量測量 | 必要時 | 試驗結果按制造廠規定要求 | 必要時,如: —投切頻繁時 —投切次數接近電壽命時 —開斷故障電流次數較多時 |
25 | 運行中局部放電測試 | 1)投產1年內每3個月1次;如無異常其后,1年1次 2)必要時 | 應無明顯局部放電信號 | 1)只對運行中的GIS進行測量 2)必要時,如: 對絕緣性能有懷疑時,巡檢發現異?;騍F6氣體成分分析結果異常時 |
26 | 紅外檢測 | 1)500kV:1年6次或以上; 220kV:1年4次或以上;110kV及以下:1年2次或以上 2)必要時 | 按DL/T664-2008《帶電設備紅外診斷應用規范》執行 | 1)敞開式斷路器在熱備用狀態下,應對斷口并聯電容器進行測量 2)用紅外熱像儀測量 3)結合運行巡視進行 4)必要時,如: 懷疑有過熱缺陷時 |